2023-09-06
9月5日,国家医保局网站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要明确纳入医保支付的耗材范围。要适应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加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医用耗材支付管理联动,逐步将未被纳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构成的一次性医用耗材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管理范围。
此外,国家医保局将研究建立医保医用耗材通用名管理制度,以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为基础,确定与医保支付管理相适宜的命名规范,逐步制定不同类别医用耗材通用名命名规则,编制医保通用名,作为下一步医保支付管理的基础。对于已经制定通用名的医用耗材要积极推进按通用名对医用耗材进行医保支付管理。对于尚未制定通用名的医用耗材,暂按现行分类与代码进行医保支付管理。
目前,在加速审评审批政策推动下,我国创新医用耗材产品正加速涌现,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迎来高速升级发展。但与此同时我国获批上市的医用耗材数量较多,范围较广,价格水平特别是医保范围标准存在差异。如此,需要在规范分类的基础上,引导耗材价格与其临床价值相匹配。
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通知》,要加强医保准入管理;稳步推动建立健全医用耗材医保准入制度;规范医保目录确定程序;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通知》要求,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医用耗材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原则上临床价值不高、价格或费用远超基金和患者承受能力的医用耗材,以及非治疗性康复器具等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同时,“十四五”时期,应按准入法完成制定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现阶段已经建立全省统一的医保医用耗材目录的地区,暂以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为基础,逐步向医保通用名管理过渡。现阶段尚未建立全省统一的医保医用耗材目录的地区要加大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