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实施办法》着力"三强化、三落实":一是进一步强化局党组及党组班子成员的责任,落实党组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二是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落实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建设;三是进一步强化双责衔接、形成合力,落实驻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要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抓好主体责任落实的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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