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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一文读懂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属31家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更新时间:2019/3/18 20:59:32 浏览次数:2292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90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于近日明确31家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国家卫生健康委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90号),设立国家卫生健康委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承担卫生健康项目前期设计论证和项目需求评估工作。

(二)承担卫生健康项目资金监管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三)承担国际卫生健康项目的设计和实施管理。

(四)承担卫生健康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五)承担相关领域人员培训,指导地方加强监管和预算绩效评价能力建设。

(六)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本级会计核算工作。

(七)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的内部审计工作。

(八)承办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90号),设立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承担医疗相关卫生标准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国家医疗服务数据中心的运行管理工作。研究医疗技术综合评价工作。

(二)对各地医疗机构评价和巡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协助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协助开展院务公开和专科医师制度建设相关工作。

(三)组织实施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高值耗材临床合理使用的监测和评价工作,对临床用药、高值耗材规范应用提供指导。

(四)组织实施对医疗机构运行情况监测评估,协助实施委属委管医院医疗服务综合绩效考核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对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五)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发展,协助落实社会力量办医和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

(六)协助提供健康扶贫医疗专业技术支持和服务。对改善医疗服务、对口支援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七)组织开展医疗管理服务相关培训和国际合作与交流。

(八)承办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90号),设立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承担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性工作,指导地方考务工作。

(二)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授权的行业考试的业务管理工作。参与医学考试制度建设、标准制定和政策研究。

(三)承担国家医学考试题库建设工作,组织编写考试指导用书。

(四)承担医学考试科学研究工作,开展考试评价,开发考试技术,承办学术交流,提供考试技术的培训与咨询。

(五)承办国家卫生健康委及有关部门、大专院校、社会团体及国际组织委托的考试项目,提供考试技术服务。

(六)承担职责范围内的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七)承办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

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90号),设立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组织开展医疗服务体系规划、医疗资源、医疗卫生专业队伍发展相关的政策研究,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起草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提供技术咨询和政策建议。

(二)组织开展医院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协助制定医疗管理方针、政策和行业规范,为医疗机构培养医院管理和业务技术人才,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提供智力支持。

(三)组织开展医疗服务政策、质量、安全、效果等研究,提供医疗质量管理评价研究和咨询服务。

(四)受托承担医疗相关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五)组织开展医疗信息化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等研究,开展医疗信息数据收集和分析工作,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等单位提供信息专业服务。

(六)组织开展医德医风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协助制定卫生健康行风建设方面政策和管理规范。

(七)提供医院管理和业务技术人才培养等专业服务。

(八)组织开展医院管理和业务技术人才的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编辑出版医院管理方面的学术期刊、出版物。

(九)承办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

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90号),设立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开展医疗卫生国际交流与合作领域的理论、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就立法、政府决策、规章规划制定等提供政策建议和技术咨询服务。

(二)协助起草医疗卫生国际交流与合作领域的操作性规定和技术性规范。

(三)具体承担医疗卫生对外援助工作。

(四)开展国际、国内公益性慈善性医疗卫生合作项目。

(五)开展医疗卫生健康产业发展和全球合作有关工作。

(六)开展国内外医学救援产业发展有关工作。

(七)承办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90号),设立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授权的行业人才考试、考核、评价等工作,负责行业相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参与行业人才考试、考核、评价的标准及制度制定等工作。

(三)承办国内外相关组织委托的人才考试、考核与评价等工作。

(四)承担行业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与服务等工作。

(五)开展行业人力资源开发与人才培训等工作。

(六)开展行业人事人才政策研究、宣传等工作。

(七)开展行业人才国际合作与交流等工作。

(八)承担行业人才信息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九)承办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90号),设立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继续教育组织、管理与实施相关工作,具体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和远程教育组织与管理相关工作。

(二)承担卫生健康系统队伍职业化建设相关工作,参与实施公立医院领导人员职业化培训,负责行业相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三)承担卫生健康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相关工作,开展卫生健康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标准等研究工作,并组织相关培训。

(四)开展国家健康医疗开放大学建设,承担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教育组织管理,指导行业职业院校开展产学研一体化工作。

(五)开展卫生健康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相关研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

(六)参与卫生健康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工作,实施能力评估社会化服务。

(七)开展卫生健康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与继续教育、卫生健康系统队伍职业化建设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八)承办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

研究中心

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90号),设立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开展卫生健康科技发展重大政策、战略和规划研究,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支撑。

(二)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及其他相关职能。

(三)协助完善卫生健康领域科研管理支撑体系,为政府实施相关管理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撑。

(四)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科技进步等相关交流、研讨、培训和科普等工作。

(五)推进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开展卫生技术评估工作。

(六)开展卫生健康科技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七)承办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心血管病中心

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90号),设立国家心血管病中心,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开展心血管相关疾病科学研究,为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等提供技术咨询及政策建议。

(二)协助制定全国心血管病防治规划;开展有关心血管病防治政策的研究;编制心血管病防治指南、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指导、参与心血管病防治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建立国家心血管病及其环境和行为危险因素的人群监测和随访信息系统,进行年度情况分析;编写我国心血管病防治报告;预测我国心血管病发病和死亡、疾病负担、危险因素流行和发展趋势。

(四)构建全国心血管病防治网络,示范、推广适宜技术和措施,协助组织开展心血管病防治药物的政策研究、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探索心血管病健康管理服务模式。

(五)开展心血管病基础、临床、预防和管理的培训活动;推动学术交流,开展国际合作。

(六)促进心血管病科研成果转化。

(七)承办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癌症中心

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90号),设立国家癌症中心,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协助制定全国癌症防治规划,拟订肿瘤防治相关标准、规范和指南。

(二)承担全国癌症防治协作网络建设任务,提升区域癌症综合防治服务能力。

(三)承担适宜有效癌症防治技术的推广和健康科普,协助开展癌症防治药物的政策研究、使用监测和临床评价,探索癌症防治服务模式。

(四)承担肿瘤登记等信息收集工作,建立和完善医院肿瘤病例信息监测体系,定期发布肿瘤相关信息。

(五)开展与癌症相关科学研究。承担肿瘤资源平台建设任务。

(六)参与推动癌症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承担学术刊物的编辑出版。

(七)承办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

(国家卫生健康委煤炭工业职业医学研究中心)

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90号),设立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煤炭工业职业医学研究中心),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开展职业卫生相关政策、标准研究,为卫生健康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政策建议。

(二)开展职业卫生工程理论研究及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工程防护技术研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三)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实验室检测检验与物证分析,承担职业健康监督检查管理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四)开展煤炭工业职业流行病学和职业伤害调查研究工作,开展粉尘危害控制措施和尘肺病防治策略研究。

(五)开展职业病诊断、劳动能力鉴定和职业病救治、康复疗养等综合医疗服务以及相关医学研究工作。

(六)承担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信息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

(七)开展职业安全卫生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八)承办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90号),设立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围绕国家卫生健康工作政策方针,参与组织开展人口文化政策理论研究和人口文化创作活动,开展人口文化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二)组织开展人口文化相关宣传领域的研究工作,开展人口文化领域的宣传、策划、咨询、教育、培训和服务等工作。

(三)围绕卫生健康宣传、公众健康教育、科学普及等方面,组织开展文化交流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中国家庭报》的主管主办工作。

(五)负责《青春期健康》的出版与发行。

(六)承办有关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制作与发行等。

(七)承办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卫生健康委流动人口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90号),设立国家卫生健康委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开展流动人口卫生健康政策研究和服务,承担以流动人口为重点的职业健康管理与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评估等。参与组织人口相关监测调查,承担数据管理工作。

(二)承担卫生健康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推动卫生健康技术推广应用相关政策的落实。

(三)实施卫生健康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开展项目实施的监测和评估。

(四)开展卫生健康技术信息和知识产权等技术服务,建设和管理国家卫生健康技术推广应用信息服务平台。

(五)研究提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建议,承担研发应用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等工作。参与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活动。协助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探索开展母婴设施服务能力评价工作。

(六)承担流动人口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监测和评估工作。

(七)开展流动人口研究服务、卫生健康技术推广应用和家庭发展服务等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八)承办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卫生健康委南京人口国际培训中心

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90号),设立国家卫生健康委南京人口国际培训中心,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参与卫生健康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研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

(二)参与拟订卫生健康系统继续教育的政策、法规及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开展干部教育理论研究。

(三)承担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参与实施公立医院领导人员职业化培训。

(四)承办人口和健康多边、双边国际培训与交流任务;参与开发、实施人口和健康国际合作项目。

(五)负责国家健康医疗开放大学南京开放大学的建设与运行。

(六)承办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殖健康家庭保健中心

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90号),设立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殖健康家庭保健中心,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面向卫生健康系统,开展生殖健康、家庭保健、健康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和技术培训。

(二)承办发展中国家、人口与发展南南合作伙伴组织成员国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等领域国际会议;承办援外培训。

(三)承办卫生健康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培训。

(四)开展健康产业发展研究和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

(五)承办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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