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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确,取消耗材加成,其他省市还远吗?

更新时间:2017/12/19 10:04:06 浏览次数:1173

《北京市“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官方《解读问答》已经公开印发了。


北京版医改实施方案在“深化药品耗材采购制度改革”方面,提出要推行以下措施:


完善药品阳光采购机制,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全部在政府搭建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主体地位,鼓励联合采购。实施药品购销“两票制”,落实分类采购,鼓励集中带量采购,降低采购成本,为医保付费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腾出空间。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中医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


联合带量采购也成为了北京市药品、耗材采购的改革方向,这也与已经启动的京津冀三地联合采购和谈判采购相一致。


在北京版医改实施方案的官方解读问答中,还有一项内容如下:


方案提出,坚持三医联动,同步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药品耗材采购机制,全面取消以药养医。今年4月,北京已经进行了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并取得了明显成效,请问未来这项工作将如何推进?


答:下一阶段,本市将继续通过同步联动改革,挤出价格水分,最终实现腾空间、调结构: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药品购销“两票制”,进一步规范药品全流程管理,在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落实分类采购,鼓励集中带量采购,降低采购成本,为医保付费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腾出空间。同时,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补偿机制,释放改革红利。


如上所述,在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下一级段,北京市医药分开改革的举措还包括“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北京市明确提出,就要取消耗材加成了,这与前不久国家发改委价格改革方向中所提到的要全国取消耗材加成是相一致的。


有一个小细节:对比北京版医改实施方案和方案解读问答,会发现,“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出现在了解读问答中,但并未出现在实施方案中。


在进一步追寻,会发现,北京版医改实施方案的成文时间是在2017年9月18日,也早就公开发布在了北京市发改委网站上。而该方案解读问答是在2017年12月13日才公开发布在北京市发改委网站上的。


国家发改委提出要“进一步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的《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这一文件,则是在2017年11月8日公开发布出来的。


这期间的细微差异显示,医用耗材加成全国取消可以说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国家发改委发文后,北京市算是已经公开、明确表态了,接下来,也应会有更多地区响应、行动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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