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 您是第 78642134 个访问者!
您好,欢迎来到全国体外诊断网(全国实验医学网)!
热门搜索:分会介绍 | 会员名单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界动态

医疗器械试验对象应选择非弱势群体

更新时间:2013/11/19 10:32:06 浏览次数:3246

 

      据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就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受试者权益保护作出要求,称受试者的选择一般应当在非弱势群体中选取,不能在非弱势群体中选取的除外。

      意见稿指出,申办者应当避免对受试者、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监督者或者其他参与或与临床试验有关的各方有不良影响或者误导。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也应当避免对受试者、申办者、监督者或者其他参与或与临床试验有关的各方有不良影响或者误导。申办者、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不应当夸大参与临床试验的补偿措施,以误导、怂恿受试者参与临床试验。

      意见稿称,受试者的选择一般应当在非弱势群体中选取,不能在非弱势群体中选取的除外。以弱势群体为受试者,应当遵守伦理委员会提出的有关附加要求,在临床试验中针对其健康问题进行专门设计,并有益于其健康。在受试者参与临床试验前,研究者应当充分向受试者或者其直系亲属、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说明临床试验的详细情况,包括已知的、可预见的风险和可能发生的不良事件等。(信息来源:京华时报)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检验产业分会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实验医学分会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有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118号龙之梦大厦2209室

邮政编码:200052 电话:021-63800152 传真:021-63800151 京ICP备15010734号-10  技术:网至普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