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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纵向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10/20 13:27:12 浏览次数:2048

 苏卫医政﹝2015﹞42号

各市、省管县(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省管有关医院:
现将《关于推进纵向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地要根据《指导意见》,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或建设方案,明确医疗联合体建设的目标和序时进度,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医疗联合体建设取得实效。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9月23日

根据《意见》,要求各地2015年在城市和县域开展医联体建设试点;2017年,各地确保辖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入医联体。医联体将统一制订进人用人计划、统一人员招聘、统一岗位管理和按岗公开竞聘、统一薪酬待遇和考核奖惩政策等,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实现人力资源整合。

《意见》明确,在县域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以县管乡、以乡管村的医疗服务体系。在城市市区,每家三级公立医疗保健机构与若干区级医疗机构、康复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建立医联体。三级公立医疗保健机构在已建立的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基础上,通过对县级医院托管、成立医疗集团等组建医联体。省属大型三级医疗机构除积极参与属地医联体建设外,可辐射若干医联体,通过对市属龙头医院的托管或签订技术帮扶协议,建立管理帮扶、技术协作和双向转诊关系。

《意见》提出,要实现医联体内部各医疗机构统一的医疗护理管理制度、服务行为规范和诊疗规范。依托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之间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积极组建医联体内部医学影像中心、检验检查中心等,扩大检验检查结果的互认共享范围。建立统一的医学教育培训制度和轮训机制,确保医联体内医务人员公平享有继续医学教育、规范化培训的机会。 

附件:关于推进纵向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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