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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正式实施!2025年底前全面提升职业病健康检查与诊断服务能力

更新时间:2025/7/11 17:54:49 浏览次数: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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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与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做好《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疾控局,职业卫生中心,中国疾控中心(中国预科院):


2024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等4部门联合印发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将于2025年8月1日正式实施为确保《目录》顺利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培训


各地要及时组织职业卫生监管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与职业病诊断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着重掌握《目录》调整内容、《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诊断标准》(GBZ 336)、《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标准》(GBZ 33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以及相关防治知识。要按照修订后的《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大纲(2025年版)》,充分利用职业病诊疗康复人才培训项目和继续医学教育等途径,尽快组织本辖区内相关职业健康检查主检医师、诊断医师培训,确保熟练掌握新增职业病的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标准,特别是诊断与鉴别诊断、职业禁忌证判定、疑似职业病界定等技术要点,以及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书写格式、职业病报告等具体要求。


二、提升诊疗能力


各地要尽快开展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服务能力摸底,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指导并加强新增职业病的诊疗康复能力建设,有序开展备案工作,确保2025年底每个省份至少有2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新增职业病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及治疗康复服务。各地要依托本辖区诊疗康复实力强的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完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专家库,建立健全专家会诊或会商机制,确保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公正、科学、准确。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分别作为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与鉴定的技术支撑单位,与中国疾控中心(中国预科院)共同承担对地方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三、规范开展服务


各地要定期调度辖区内新增职业病的职业健康检查、诊断与鉴定等工作开展情况,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管理,强化质量控制管理及发现问题的整改。卫生健康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交换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信息、职业病病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信息,与疾控部门交换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质控与整改情况、监督检查等信息。要依法依规加强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管理,确保诊断证明书的书写、审核、送达、保管等全流程管理规范化。要持续优化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服务流程,推进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精准推送检查结果和相关防治知识,提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服务满意度。


四、加强科普宣传


各地要在职业病防治各项业务工作中统筹推进《目录》及相关配套政策、标准和防治知识的宣教解读。结合职业健康知识“五进”活动、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等,组织辖区内职业病防治机构在重点服务场所及相关服务过程中宣传普及肌肉骨骼疾病和心理疾患的防治知识,让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加强预防管理,引导重点岗位劳动者掌握相关防治知识与技能。


附件:

1.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大纲(2025年版)

2.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表(2025年版)

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变更表(2025年版)

4.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表(2025年版)

5.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变更表(2025年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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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能力建设,政策文件明确要求各地在2025年底前,确保每个省份至少拥有2家以上具备提供新增职业病健康检查、诊断及康复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实现这一目标,相关机构将需要提升其检测能力,特别是在神经电生理、超声检测、免疫标志物、激素类等关键指标的检测方面。


配套发布的《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大纲(2025年版)》对诊断医师的专业技能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诊断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需掌握腕部超声、神经电生理等检测技术;诊断职业性精神障碍则需熟悉心理测量、生化指标分析及多学科会诊评估方法。这些要求强调了在职业病诊断中综合运用检测技术和数据分析的重要性。


在备案管理方面,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诊断机构均需在备案材料中详细列明其检测能力范围、所配置的仪器设备以及人员资质情况。值得注意的是,“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已被单独列为备案项目中的一项特定检查类别或诊断科目。


此外,政策将信息化服务列为能力建设的重点方向,明确提出“推动机构运用信息化手段,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精准推送检查结果和防治知识”。这要求相关机构及支撑其服务的技术提供商具备相应的信息系统(如LIS/HIS)对接、数据分析及远程报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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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大纲(202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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