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器审中心发布第二次公开征求《体外诊断试剂变更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技术审评要求,进一步指导注册申请人对申报资料的准备和撰写,我中心组织编制了《体外诊断试剂变更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附件1),即日起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25年3月5日前反馈至我中心相应联系人。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请以“《体外诊断试剂变更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反馈单位名称”格式命名。
联系人:程曦、包雯
电话:010-86452580、010-86452596
电子邮箱:chengxi@cmde.org.cn 、baowen@cmde.org.cn
2025年1月24日
附件1:1.体外诊断试剂变更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意见反馈表
邮政编码:200052 电话:021-63800152 传真:021-63800151 京ICP备15010734号-10 技术:网至普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