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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关于推进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的通知(附解读)

更新时间:2025/1/18 9:55:36 浏览次数: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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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推进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的通知,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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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解读: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任务部署,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健全与“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相适应的医保科学结算体系,进一步优化医保基金结算政策,不断提升医保基金结算清算效率,向定点医药机构运行持续注入流动资金,增加“现金流”,缓解垫付资金压力,进一步赋能医疗卫生事业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快给钱、快赋能”,现印发《通知》对医保基金即时结算工作提出要求。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体现“一个目标”“两个责任”“三个结合”“四个机制”。
一是明确“一个目标”。2025年全国80%左右统筹地区基本实现基本医保基金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2026年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实现基本医保基金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
二是贯通“两个责任”。国家医保局与地方医保部门同题共答即时结算,协同发力推进改革。国家医保局积极支持各地开展相关工作,及时答疑解惑,组织评估交流。省级医保部门负责落实本省即时结算工作,强化保障,及时优化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模块。
三是坚持“三个结合”。坚持优化传统结算与创新结算方式相结合,充分压缩流程和时长,由原来从定点医药机构申报截止次日到医保基金拨付不超过30个工作日减少至20个工作日。坚持基金预付与即时结算相结合,既通过基金预付增加医药机构现金总量,也通过即时结算加快医药机构现金流速。坚持试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指导地方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结算模式,以点及面,分步推开,按照时间节点逐步推进完成相关工作。
四是落实“四个机制”。建立和完善即时结算工作联络机制、定期调度机制、宣传示范机制和培训提升机制。加强日常工作沟通,各省按要求报送工作进度和经验做法。通过实地调研、线上集中调度等多种方式,加快工作进度。加大宣传力度,精选典型案例。加大培训力度,举办专题培训班,提升医保基金结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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