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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医师多点执业无需医院审批

更新时间:2015/1/14 15:55:27 浏览次数:2193

据国家卫计委官网消息,上月底,《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已正式出台。相比去年年初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正式稿明确了医师多点执业无需再取得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书面同意",同时,在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未达到全职医师要求的,不能领取全职薪酬。

无需取得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书面同意
记者发现,正式稿中总体要求进一步凸显通过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优化政策环境推进医师合理流动,明确表示拟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获得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同意,取消了征求意见稿中,医师申请多点执业,应当征得其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书面"同意的内容。

正式稿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医师向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履行知情报备手续,即可开展多点执业试点。也就是说,医师多点执业取消了"审批",取而代之的是"报备"。

尽管正式稿从准入制度上对医师"解绑",然而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对医师多点执业的监督管理却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改变了征求意见稿中简单的"医师应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要求,明确医师在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未达到全职医师要求的,不能领取全职薪酬。

不能因多点执业影响医师职称晋升
《意见》明确提出,允许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医师多点执业。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医师多点执业工作;最近连续两个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无不合格记录。

同时,将征求意见稿中多点执业人选须"未在医疗机构担任临床、医技和行政科室主要负责人及以上领导职务"的要求,明确为在公立医院担任院级领导职务的,除参加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支援基层,或在签订医疗机构帮扶或托管协议、建立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的医疗机构间多点执业外,一般不能从事其他形式的多点执业。

在薪酬待遇上,《意见》要求,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应当支持医师多点执业并完善内部管理,医疗机构应及时根据实际,合理规定医师岗位职责,完善考核、奖励、处分、竞聘上岗等具体管理办法,不能因医师多点执业而影响其职称晋升、学术地位等。

鼓励大医院医师向基层医疗机构流动
在组织实施中,《意见》要求,加强公立医院医师多点执业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衔接。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改革创新,探索简化注册审批手续,促进人才流动。

鼓励支持大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坚持强化基层,对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的,要明确政策给予支持和鼓励。同时,健全医师多点执业的执业风险保险制度。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师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医师个人购买的医疗执业保险适用于任一执业地点。

针对去年下半年北京、浙江等省市已逐步推出医师多点执业改革方案的动作,国家卫计委明确要求各地对涉及的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工作尽快研究制订试点方案,积极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新闻内存——
北京取消多点执业地点数量上限

2014年8月1日,北京实施新的《北京市医生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最大突破是申请多点执业的医生从过去要取得书面同意,改为向第一执业地点所在医疗机构报告即可。本市医师多点执业地点将不再限制于2-3个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法人和主要负责人多点执业也不再被禁。

尽管医师在申请办理多点执业工作方面的部分限制得到了进一步放宽,但在职业资质审核上要求则更为严格。除此之外,在多点执业中,应当向第一执业地点所在医疗机构报告多点执业的有关情况,根据与相关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合理承担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010年,原北京市卫生局经请示原卫生部,成为试行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试点城市,制订了《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允许医师在第一执业地点以外的医疗机构,按照所注册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从事执业活动。

据北京市卫计委统计,《试行办法》自2011年3月1日至2014年5月,北京市共计1993名医师办理了多点执业注册,执业范围涉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多个专业。办理多点执业的医师第一执业地点以公立三级和二级医院为主,第二执业地点以民营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为主。

据了解,新的管理办法执行以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北京市共受理注册多点执业医师1170人,是2013年同期的4倍。(北京青年报)

关于推进医生多点执业乃至自由职业,一直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现在方案终于出台,是不是意味着形势一片大好呢?以现时的情形来看,几方的反应是不同的:民营医疗机构是欢欣鼓舞,以后可以名正言顺地请公立大医院的名家坐堂开诊了;部分医生似乎也很期待,等着实现自我价值;公立医院的院长们,则一如既往地忧心忡忡,担心"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医生们如何保证医疗质量。在西方发达国家,医生自由执业的有效性已经实践检验,但在今日之中国,让医生从"单位人"转为"社会人",能否有效实施并达到预期的目的,过分乐观恐怕有失谨慎。我们不妨先来探讨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医生的社会保险、职称晋升等由哪方负责?多点执业之后,医生的薪酬计算,无非是按工作量或者按营业额分成,但社保怎么办?事业单位社保改革后,单位也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医生多点执业,社保都由老东家负责?这个冤大头恐怕不好当,那扯皮的事情恐怕就少不了。再有就是职称晋升,如果医生们跑去民营医疗机构挣钱,公立医疗机构还愿意负责他的职称晋升吗?没有一定的职称,这医生有什么本钱多点执业?

其次,医生的多点执业,不能增加有效的医疗服务供给。医生多点执业,并不增加医生的数量,也就不能增加有效的诊疗人次,甚至在某些民营医疗机构开设高价门诊为保证就诊时间还需要限号,实际上是减少了优质医疗资源的供应量。对于广大民众来说,恐怕只是建立于经济基础之上的医疗资源再分配而已(也就是价高者得),并不能增加享受优质医疗资源的机会。

再次,一个著名医生展现的能力,除了个人的努力之外,离不开医疗机构的投入培养以及庞大的辅助系统的支撑。一个医生能做高水平的手术,其背后站着助手、麻醉医生乃至护士组成的一个高水平团队,同时有着医院强大的医技科室和硬件设施支持,还有其他科室的专家保驾护航。离开固有的团队和系统的支持,"自由"的医生能否发挥出原有的水平?

最后,不要说当下大医院的名专家们,就是普通的医务人员,其实大都已经处于超负荷工作的状态。自由执业之下,有多少人有精力能额外去多打一份工?如何保障其在第一执业点(大多是公立医院)的工作质量的不下降?会不会"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

当然,医生多点执业绝不是没有好处的。最显而易见的,那就是医生们的多点执业,可以使其技术能力覆盖的范围更广,让部分患者在身边的医疗机构能看到专家。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医生的流动,减少了更多患者的交通、住宿、餐饮成本,于社会而言,整体的交易成本降低了。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但如何避免"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实在是一个大课题,从工程领域的招投标制度到航空业的红眼航班,这些国外证实"美妙无比"的经验进入中国后,要么水土不服,要么蜕化变质。一项新举措的推出,要有完整的制度设计和充分的条件准备,不要"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医生的多点执业,不能只是看起来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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