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及主任名单(2023—2026年)》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
根据《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国卫办医政发〔2023〕1号)和《贵州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版)》(黔卫健发〔2023〕8号)有关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结合实际并按照相关工作程序,重新确定了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及中心主任,现予以公布。本次公布的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及主任任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实行动态管理,管理周期内2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发生严重违规事项的,立即解除挂靠关系并重新遴选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
原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于本通知发布之日撤销,并在9月30日前完成工作交接。
附件:贵州省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及主任名单(2023—2026年)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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