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12月底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陆续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检测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等文件内容,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对前期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体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下载)
2.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体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下载)
3.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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