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力推进的「检验结果互认」,甘肃省会成为典型吗?
全省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共享
据报道,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发布消息称,截至12月30日,甘肃全省234家医疗机构实现临床检验结果互认,252家实现超声检查结果互认,176家实现放射影像检查结果互认。
甘肃省也成为了全国独有、最早在省级层面和全省区域内做到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共享的省份。
早在2020年8月,甘肃省卫健委就印发了《甘肃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2020-2021年)》,明确提出2021年底前,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有条件的中医、妇幼保健机构积极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随后,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省临床检验、超声影像、放射影像质控中心研究制定《甘肃省临床检验结果互认标准》《甘肃省超声影像检查结果互认标准》《甘肃省放射影像检查结果互认标准》,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供标准依据,将7项检验结果(血常规、尿常规、乙肝检测、丙肝检测、常规生化、常规细菌培养及药敏鉴定)、5项超声检查结果(腹部彩超肝、胆、胰、脾、肾)、7项影像检查结果(头部CT和MRI、胸部CT、腹部CT和MRI、脊柱CT和MRI)等列入互认项目。
据统计,2021年全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后累计为患者节约的检查费用超过2亿元。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难在哪里?
早在10多年前我国就已经提出了检验结果互认:2006年2月,原卫生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提出医疗机构间检查互认包括检查资料互认和检验结果互认。
2010年6月,原卫生部要求于2010年底实现影像资料和常规临床检验项目结果互认,那么十年前就该落实的政策,为何到如今仍在推进过程中?
1.医疗机构水平存在差异
理论上,三级医疗机构质量标准较为接近,但不同医院的优势学科不同,设备和仪器也可能不同。另外,“人”的因素也至关重要。1984年,经教育部批准,医学检验本科专业才逐渐建立起来,如今各医院检验科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这种局面就为互认增添了阻力。
2.部分检查项目时效性有限
对于普通的检验项目与影像检查,如乙肝两对半、肝功能、肾功能、肠镜、胃镜等,这些相对稳定的项目,医院间互认确实不存在问题。但如血常规检查,对于一个感染的病人,白细胞的计数也在不断变化中,而电解质这样的检查,甚至仅半天就会从正常值变成“危急值”。有医生举例,一位有胸闷病史的病人,白天不舒服到医院检查,显示肌钙蛋白正常。晚上病症加剧再来看诊,医生需要再次检查肌钙蛋白才能明确是否有心梗。疾病是动态发展的,多次检查对疾病诊断就具有重要意义。
3.检查结果参考值不同
由于仪器的不同,测量方法存在差异,不同的仪器设备及不同的检测方法,检测的结果之间也有差异,检查结果的参考值也不尽相同,比如不同厂家、定量和定性的方法之间。这不是哪个检验科的问题,而是检验医学以后要解决的课题。
4.人员技术水平不同
对于同一标本、同一方法进行相同的项目检测,不同检验科工作人员的判读可能有差异。因此,目前各医院检验科的工作不具备完全的同质性,其检测结果的互认有一定的局限性。
国家大力推进,对检验人有何影响?
尽管艰难,国家仍旧坚持大力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2021年7月16日国家卫健委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组织起草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对于我们检验人来说,征求意见稿中有重要影响的内容包括:
❖明确定义了可以互认的检查检验结果;
❖明确了互认检查结果,不互认诊断结论;
❖明确了互认范围;
❖明确了可以重新检查的情况;
❖明确了将其列入工作考核。
除此以外,推进检验结果互认还可能对我们检验人有一些其他方面的影响,是我们不可以忽视的:
1.检验检查已经成为医疗机构的收入重心之一,检验科的奖金和绩效也都与这些检验项目息息相关,检查检验少了,收入必然也会下降。
2.由于疾病在不断变化,一些检查相隔一段时间,结果就可能不同。如果医生参照以前的检查结果制定了治疗方案,导致了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很难判定责任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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