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再提简政放权,要降低准入门槛,将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等90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实行先照后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这对社会资本办医无疑是重磅利好政策。
以往投资者开办医疗机构实行"先证后照"和"前置审批"的政策,这一政策非常繁琐。办一家诊所先要跑遍各个政府部门,申请各种"许可证";然后,申请人拿着"许可证"去工商部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前,企业需要先行办理的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共有226项,其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为企业登记前置的为128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明确审批与登记的前后顺序,但实际工作中按前置审批掌握的为98项。
现在社会办医是一个很惨痛的经历,首先他们需要先租下营业场所,按照各个部门的要求装修,然后再到各个部门申请各种许可证;任何一个部门卡住就无法尽快拿到营业执照,前期成本就会上升,尤其是房屋租赁成本。而且一旦某个部门不准通过,被审批卡住,拿不到许可证,也就拿不到营业执照,前期所有投入就有可能打水漂。而且,社会办医最难通过的往往是卫生部门的许可证。这样的"先证后照"政策,导致的后果就是办医成本增加和政府权力寻租。
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抛出的"后置审批"、"先照后证"政策有望改变这一局面:投资人先直接拿到"工商营业执照",再到各个部门申请"许可证";"后置审批"模式可以让投资人先忙起来,然后在规定日期内申请各种许可,这将大力的促进社会资本办医,进一步深化医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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