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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企管协字【2012】第10号

更新时间:2012/12/10 17:37:56 浏览次数:3044

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国卫生行业信用等级

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国资委《关于公布第四批行业信用评价参与单位名单的通知》(商信用函【2009】5号),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为第四批信用评价试点单位。按照商务部、国资委《关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秩字【2009】7号)等文件要求,经协会研究决定,全国卫生行业2012年度信用评价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卫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指出:"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和相关体系的运行绩效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

行业信用等级评价是针对行业信用品质及其持续能力的审核与评价,对于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行业信用水平和行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是扶持诚信企业,树立企业信用形象,提高企业综合竞争能力的有力举措。目的在于整顿和规范卫生行业信用秩序和竞争环境,形成以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为基础、以行业自律为灵魂、以企业守信为表率、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行业信用环境。

二、申报条件

申报参评单位遵循自愿原则,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协会会员单位(非会员单位可申请入会,履行入会手续后申评)。

2、未参加其他商会、协会行业信用等级评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满三个会计年度。

4、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

5、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企业。

6、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行政管理机构通报记录和重大投诉记录。

三、评价内容

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外部因素、内部因素、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风险管理实施、供应商状况、客户状况等多个方面。

四、评价等级、证书及标牌

行业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AA、AA、A、B、C级,共"三等五级"。评价结果统一称为"行业信用评价XXX级信用企业",有效期三

年,每年采取简单有效的方式复评。

信用等级的证书和标牌由商务部信用办、国资委行业协会办统一设计、统一编号,由协会统一颁发。

五、评价机构选择

本评价委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专业信用评价机构,负责企业申报资料审核及初评工作;联系人:邱志,联系电话:66580431。

本协会负责申评企业的有关联系及企业资料的收集、归纳、整理汇总等工作。

六、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发布和应用

本协会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常年开展,在年度行业重大活动上发布评价结果,同时向申评企业颁发评价证书和标牌,并在本协会网站(www.cgwq.org.cn)及科技管理分会(诚信建设办公室)网站(www.prchtm.com)和中国反商业欺诈网(www.12312.gov.cn中国市场秩序网)以及其他大众媒体上同步公示。

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的企业将在以下方面得到应用和推广:

1、评价结果推荐给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争取优惠政策和项目支持(可作为医院选择竞标企业的前置条件之一);

2、商务部信用办和国资委行业协会办统一组织向中国驻外使馆经商处、国家级重大商务活动、交易会等免费推荐;

3、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网上发布评价结果,为企业提供全球商机。同时获得信用评价A级以上企业还可通过全国卫生产业企

业管理协会推荐,给予出口信用保费优惠5%;

4、向银行信贷机构推介,争取银行信贷支持;

5、评价结果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库中,供各部委、各地方商务主管机关使用;

6、单位自身可以合理使用信用评价结果,如法律法规允许的企业(医疗机构)形象宣传;在企业(医疗机构)宣传材料、网页及报刊等传播媒介上使用认证标志和信用等级评价证书;产品品牌、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方面使用认证标志;向供应商、业主单位等展示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向金融机构、政府监管机构展示行业信用品质等。

七、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参评单位登陆本协会网站(www.cgwq.org.cn)及科技管理分会(诚信建设办公室)网站(www.prchtm.com),下载并填写参评单位回执,打印盖章后传真至010-68797526-8002,并发送电子邮件至htm0910@163.com。

2、参评单位登陆科技管理分会(诚信建设办公室)网站(www.prchtm.com),按要求下载并填写《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申报书》或《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申报书》,填写后将《申报表》电子版发至:htm0910@163.com (注明"评价资料");将纸质《申报书》及书面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钓鱼台嘉园5号楼4单元1101室,科技管理分会邮编:100142。除规定必须上报材料外,参评单位也可提供其他有助于展示自身信用状况的材料。联系人:闫老师,联系电话:68797595.

3、时间-要求:2012年度首批参评单位回执报送截止日为11月30日;《申报书》报送截止日为12月20日。

八、收费标准

1、 医疗机构、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参评费壹万贰仟元人民币

(12000.00元),一次性汇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帐户;

2、 卫生产品销售企业参评费捌千元人民币(8000.00元),一次性汇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帐户。

3、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帐户信息:

开户名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西长安街支行

银行账号:3415 5603 2379

 

附件:

1、参评企业回执

2、商信用函[2009]5号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评单位回执

本单位自愿参加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行业信用评价活动。本单位承诺,在本申请书中所回答问题真实。

 

单位名称

 

联系人姓名

 

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号

 

电子邮箱

 

传真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贵企业是否已成立满3个会计年度即企业成立年限是否大于3年(含3年)?                             □是□否

2、贵企业是否近3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      □是□否

3、贵企业对信用评级在保险中的应用是否非常重视?

□是□否

4、贵企业是否有商品质量与服务违法与投诉记录? 

□是□否

5、本单位参加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主要目的是(可多项选择):

□提高企业在社会上的信用形象   □提高行业信用管理水平  □便于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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