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了解各地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的情况,根据总局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2014年6月16~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6个督查组,对北京、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福建、江西、广东、四川、重庆、甘肃、青海12个省(市)局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了督查。6月27日,总局召开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督查情况汇报会,总局焦红副局长出席汇报会并讲话。
会上,6个督查组分别汇报了督查省(市)局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工作亮点和成效、存在的问题等,并对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焦红副局长对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前一阶段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是总局今年的首个亮剑行动,全系统高度重视,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和总体安排有序推进,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成效显著,有力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政府对医疗器械重视程度显著增强。
各地通过各种形式查找薄弱环节,排查风险隐患,落实企业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着力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同时还结合本地实际,既完成了规定动作,又增加了自选动作,并注重与质量万里行、宣传月、科普宣传、日常监管等相结合,营造了较好的舆论氛围,有效形成了社会共治监管格局,为进一步提高医疗器械监管能力和水平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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