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透漏,根据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该局已制定出台《新疆检验检疫局进口医疗设备使用机构分类评定工作规范》和《新疆检验检疫局进口医疗设备检验监管工作规范》,并组织医疗机构专家对进口医疗器械有无中文说明书和标签及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在全疆范围内进行排查。
相关数据显示,2013年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检验进口医疗器械219批次,金额为7809.5万美元,增长11.9%。进口医疗器械主要有超声波诊断仪、核磁共振设备、内窥镜设备、CT、X光机等诊断类设备。
目前,新疆有各类医院500余家,其中三级甲等医院32家。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依照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实施分类,根据不同类别的管理对象采取不同的监督管理模式,用技术优势帮助医疗机构建立相应质量保证体系,以提高进口医疗器械的不合格检出率,让老百姓用上放心的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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