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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

更新时间:2015/7/27 13:06:14 浏览次数:2410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广随机抽查机制,李克强总理指出,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大改革。这是继"飞检"之后,监管机制做出从又一大重要改革,也意味着日后医疗器械监管将给为严格。

"双随机"抽查机制指的是,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抽查机制。这意味着每个市场主体的头上都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企业必须增强守法自觉性;同时也意味着执法人员只能阳光行政,不能再‘看谁不顺眼’就去检查,即用制度限制监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

此外,会议还确定了四点要求:

一是,坚持依法监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是,各市场监管部门要公布抽查事项目录,逐项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等;

三是,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

四是,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及处理结果,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

"双随机"抽查机制的建立及施行,将使广大市场主体不为"随意执法"所扰,不越雷池合法经营;目的在于规范市场,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及公平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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