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通知》指出,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四个全面"的重大战略布局,围绕建设"健康浙江"目标,根据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2015年工作要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和市场机制作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攻坚克难,深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十二五"医改规划目标,加快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通知》强调,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超标准装修、超规划配置大型医疗设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支持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紧密型医疗技术协作体,积极推进县域远程会诊、影像、检验、心电和消毒供应等共享中心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在县域内延伸,促进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
《通知》强调,高值医用耗材必须通过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网上公开交易。推进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创新。在保证质量和使用可靠性的前提下,引导公立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国产医用设备和器械,鼓励采购使用国产高值医用耗材。
严禁超编配置文件出台,加上前些时间的国务院倡导的区域共享大型医疗设备的构想,设备增速可能将趋缓,甚至下滑。另一方面,国产化背景下,跨国大型医疗设备将受到最大的冲击,面对相对固定的市场份额,各种竞争将变得更加激烈,未来鹿死谁手尚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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