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外交部发布消息,为进一步便利中外人员往来,中方决定扩大免签国家范围,自2024年11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黑山、北马其顿、马耳他、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日本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免签政策。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交流访问、过境不超过30天,可免办签证入境。
此外,中方决定同步优化入境政策,将交流访问纳入免签事由,将免签停留期限自现行15日延长至30日。
今年5月开始对法国等12个国家免签政策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和过境不超过15天,可免办签证入境。
自2024年11月30日起,交流访问纳入免签事由,将免签停留期限自现行15日延长至30日。
6月25日中方决定扩大免签国家范围,对新西兰、澳大利亚、波兰3个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免签政策。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上述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和过境不超过15天,可免签入境。上述国家不符合免签条件人员仍需在入境前办妥来华签证。
自2024年11月30日起,交流访问纳入免签事由,将免签停留期限自现行15日延长至30日。
9月30日中方决定扩大免签国家范围,对新西兰、澳大利亚、波兰3个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免签政策。
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上述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和过境不超过15天,可免办签证入境。
自2024年11月30日起,交流访问纳入免签事由,将免签停留期限自现行15日延长至30日。
11月1日为进一步促进中外人员往来,中方决定扩大免签国家范围,对斯洛伐克、挪威、芬兰、丹麦、冰岛、安道尔、摩纳哥、列支敦士登、韩国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免签政策。
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上述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和过境不超过15天,可免办签证入境。
自2024年11月30日起,交流访问纳入免签事由,将免签停留期限自现行15日延长至30日。
至此,自2024年5月以来,中方已经对多个国家试行免签政策,具体如下:
外交部领事司负责人童学军在会上介绍,近一段时间以来,外交部持续推出签证便利化举措,不断改进外籍人士来华体验。
一是让人员往来更顺畅。一年以来,同新加坡、泰国、哈萨克斯坦、安提瓜和巴布达、格鲁吉亚、所罗门群岛等6个国家签署互免签证协定,目前已同25个国家实现了全面免签。还参照其他一些国家的做法,先后对法国、德国等多国家实行单方面免签政策。截至目前,中国同157个国家和地区缔结了涵盖不同护照种类的互免签证协定。此外,外国人还可利用过境免签、邮轮免签及赴海南岛等特定区域免签政策来华旅游或开展商务活动。
二是让人员往来更便捷。推出新版中国签证申请表,优化简化项目达34%,填表时间大幅缩短。中国驻外使领馆全面取消了签证预约制度,进一步扩大免采指纹范围,对所有申请一次或两次入境、停留180日内的短期签证申请人免采指纹。免预约和免采指纹后,外籍人士来华签证手续愈发便捷。此外,按现行标准阶段性调减25%的签证规费,外籍人员来华成本进一步降低。
三是让人员往来更频繁。今年以来,同巴西、澳大利亚等国达成了互发十年多次、五年多次签证安排,为中东欧等国家人员签发五年多次签证,为湄公河国家商务人员签发五年多次“澜湄签证”,同时积极参与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为亚太地区中外商务人员往来提供便利。还为港澳特区外籍居民审发五年多次签证,进一步便利港澳地区外籍居民来往内地,积极配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下一步,外交部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为中外人员尤其是商务人员往来创造更多便利,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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