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与越南和泰国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11月11日至15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利率团访问越南和泰国,与相关部门就深化在药品监管领域的务实合作进行交流。
访越期间,代表团与越南卫生部举行会谈,就深化双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信息交流、GMP监管经验分享、药品检查、质量控制等领域合作进行交流,并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卫生部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访泰期间,代表团与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举行会谈,商讨加强双方监管经验分享、信息交流、检查合作以及国际协调等,并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泰王国公共卫生部食品药品管理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越、中泰药品监管部门一致同意,在新的监管合作框架下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共同保护和增进公众健康福祉。
访问期间,代表团还实地调研了越南、泰国药品检验检测、临床试验机构和有关医药企业。
在此之前,11月1日,国家药监局局长李利与沙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希沙姆·萨阿德·阿尔贾德伊在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沙特阿拉伯王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进一步加强中沙在药品监管领域的交流合作。
《合作谅解备忘录》签署之前,李利与希沙姆·萨阿德·阿尔贾德伊进行了工作会谈。李利介绍了中国药品监管工作和医药产业发展情况。李利表示,近年来,国家药监局建立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切实以严格、高效、公正的监管维护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希沙姆·萨阿德·阿尔贾德伊介绍了沙特的发展战略、沙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本情况及实验室和相关检验情况。
双方同意,积极落实双方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共同推动更多更好的医药产品惠及、造福两国人民。
国家药监局相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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