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实行审批管理,根据浙江省卫计委浙卫发函[2014]55号,浙卫发函[2014]56号,浙卫发函[2014]68号三份公文的内容,浙江省众多医院获得了购买CT、MRI、LA、DSA等多种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资格。这对于设备制造商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
根据规定,医疗机构购置国产大型医用设备时,应实行政府采购。各设备制造商出售各大型医用设备时,应按招投标程序进行投标。对未取得CFDA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设备不得进行投标。友情提醒,下述采购需求有效期最长到2016年6月!
2015年浙江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采购清单如下:
邮政编码:200052 电话:021-63800152 传真:021-63800151 京ICP备15010734号-10 技术:网至普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