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和财政部共同发出《关于做好血站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以省(区、市)为单位,全面推进血站核酸检测,确保2015年血站核酸检测覆盖全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
疾病感染"窗口期"问题是一个困扰全世界的难题,目前的科学技术条件下,国内外均无法消除"窗口期"的输血传播疾病风险,而核酸检测可以有效缩短"窗口期",降低输血传播疾病风险。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按照服务人口数量、采供血量、地域特点、交通状况、血站分布密度以及检测技术水平等,统筹规划核酸检测实验室。承担集中化检测任务的核酸检测实验室,按照年检测量每8万~10万人份配置1套核酸检测系统。交通不便、核酸集中化检测实验室覆盖不到的地方,可以规划设置核酸检测实验室;年采血量低于6000人次的血站,配备单人份核酸检测系统。各地要以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为切入点,建立省(区、市)统一的血液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区域内血站信息联网。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主要对核酸检测系统设备配置、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核酸检测试剂等支出给予适当补助。各地要以省(区、市)为单位,统一组织核酸检测系统、试剂的招标采购工作。招标时,原则上优先选择国产核酸检测系统及试剂。
根据《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成立核酸检测工作专家组,负责对全国核酸检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估。各地要将核酸检测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绩效考核。各省级财政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资金补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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