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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功9项开始带量采购!

更新时间:2023/12/1 10:58:43 浏览次数:3130

11月29日,甘肃省医保局发布通知,关于《2023年甘肃省体外诊断试剂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12月5日前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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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机构、各生产(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实施意见》(甘医保发〔2021〕10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2023年甘肃省体外诊断试剂(甲状腺激素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2月5日前反馈至ybjjgzc@163.com。联系方式:0931-2909193,0931-2909280,0931-8127072


附件:2023年甘肃省体外诊断试剂(甲状腺激素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docx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9日


带量采购项目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品种,是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用于人体样本体外监测的单品种液体甲状腺功能检测试剂(化学发光法),按检测项目的注册证名称包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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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大于或等于2种的联合诊断试剂不在本次采购品种范围之内。


采购主体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机构卫生单位和军队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采购周期


本次甲状腺功能检测项目集中带量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采购周期届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采购周期。


意向采购量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将2022年12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已配送采购量进行统计,医疗机构结合上年度使用量、临床使用状况和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根据子系统中显示最小销售包装单位和对应人份数填报未来一年的意向需求量。医疗机构上报的意向需求量不能少于上年度历史采购量。


计算每盒人份数时,校准品和质控品等不纳入计算。注册证中附带的校准品或质控品应按需免费提供。


最高有效申报价


以人份为单位,制定采购品种的最高有效申报价(小数点后4位)。在招采子系统各采购品种有我省医疗机构实际采购最低价的作为本企业各品种最高有效申报价;无我省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的用同类产品最低有效采购价格作为各品种最高有效申报价(具体另行公告)。


谈判小组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组织省、市、县临床专家和检验专家组成谈判组,代表全省医疗机构与申报企业进行带量采购谈判议价。


拟中选企业确定


价格得分40分,经济技术得分60分,合计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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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选规则


1.拟中选规则一:有效申报企业按照竞价得分进行排序,按照有效申报企业数的50%确定拟中选企业,若拟中选的最后一名得分相同,则并列中选。


2.拟中选规则二:按“拟中选规则一”未中选的企业通过招采子系统与专家组进行竞争性议价,议价分三轮进行,给予企业充分沟通的时间和空间,申报企业综合考虑报出合理价格,再次计算综合降幅,专家同意的确定为拟中选资格,不确认其报价的,进入下一轮议价;申报企业经三轮议价仍未与专家达成一致的,议价失败,企业失去中选资格。
按“拟中选规则二”未中选的企业具体另行公告。


分量规则


医疗机构报送需求的企业全中选,对应意向采购量为首年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报送需求的企业部分中选,对应未中选企业的意向采购量分配至本医疗机构其他中选企业;医疗机构报送需求的企业未中选,由医疗机构在中选企业中自行选择。


非中选产品价格联动


价格联动按照性能与价格相匹配的原则,未中选产品申报价格不高于国家、省际联盟和我省集中带量采购同类中选产品最高价和全国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的低值,可申请纳入带量采购价格联动目录供全省医疗机构采购。鼓励企业主动按国家、省际联盟和我省集中带量采购时的中选价进行价格联动,逐步将体外诊断试剂价格调整至合理水平。


对于此次甘肃省的甲功集采,可以总结如下:


1、甲功九项集采,按招标+议价方式(最多三轮)进行,非一次报价;

2、存量市场降价行为,最大程度确保企业入围;

3、确保头部企业的价格和市场空间,确保现有市场格局;

4、未中选企业可以最低价联动;


总的来讲,此次带量采购,是存量市场的降价行为,同样,降价不带量,只有入围资格而已!



来源:岭北山人、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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