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按照《浙江省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在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和委机关纪委的全程监督下,我办请省知识产权保护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物经济学评价专家咨询委员会委派相关专家,组成药品专利认定专家组、"浙八味"认定专家组和药物经济学评价专家组,对参加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投标企业提交需认定的专利药品资料,是否需单列评审的带附加装置药品资料、达到国际水平仿制药品资料,在经济技术标评审中可否增加附加分值的药物经济学评价报告的药品资料和"浙八味"药品资料,进行了专家审评。通过统计专家递交的实名制书面审评意见,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4年11月19日-25日(共7天)。
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发至邮箱、传真,或书面反馈至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注明单位名称。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邮箱:zjwstyxc@126.com
传真:0571-87709373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16号
单位名称:浙江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
邮编:310006
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9日
两家药企暂停在线交易
11月19日浙江省要写采购中心发布公告,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工作正有序开展,在资料审查中,发现上海迪冉郸城制药有限公司和山东鲁抗东岳制药有限公司提交的资料存在问题,多次沟通和函告后,企业均仍未能进行有效的澄清。
现根据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即日起暂停该两家企业的产品在线交易资格;药品基础库中涉及产品的资质做不合格处理。
邮政编码:200052 电话:021-63800152 传真:021-63800151 京ICP备15010734号-10 技术:网至普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