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薄弱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的决策部署,增加制造业和服务业现实需求、提振市场信心,人民银行设立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专项支持金融机构以不高于3.2%的利率向制造业、社会服务领域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设备更新改造提供贷款。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额度为2000亿元以上,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每次展期期限1年,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按照金融机构发放符合要求的贷款本金100%提供资金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设立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答记者问
问:设立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的目的是什么?
答: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薄弱领域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有利于扩大制造业市场需求,推动消费恢复成为经济拉动主力,增强发展后劲。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议定事项,人民银行设立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向制造业等领域发放贷款支持设备更新改造。
问: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的政策支持领域和发放对象是什么?
问: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如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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