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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医药行业的影响

更新时间:2014/10/29 16:23:35 浏览次数:2472

十八大四中全会近日正式落幕,这标志着一个法治大时代即将来临。这对医药行业,又将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行业法治威力显现
四中全会公报中提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这里提出的"多层次多领域"无疑已经包括了医药、医疗、大健康等所有领域,这些领域都需要依法治理。

不但如此,依法治理还要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还特别提到了"行业依法治理",这无形中形成了巨大的法治威力。

医疗器械首当其冲
2014年10月21日-22日,在由中国医药物资协会主办的第六届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论坛上,上海理工大学副教授蒋海洪在发言中认为,2014年是中国医疗器械行业的政策法规年,恰逢四中全会提出了法治主题。可以说,今年6月1日颁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经是颠覆性的改变。知道法规的变化仅仅是基础,更重要的是对法规的深层次认知和应用。

作为起草人之一,他表示,该法规从2006年就开始修订,2007年和2010年分别征求过意见。在食药总局定稿送国务院法制办后,该办又向九个部门进行了5轮的意见征集,并将原来的100多条压缩到极度精练的80多条。

原来旧的条例中,存在分类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高类低划、低划高划;企业责任不够具体;重产品审批、轻过程监管;存在部门重复监管;使用环节监管空白等不足之处,而新条例则体现了:

全程监管――涉及生产、研发、注册、召回、评价、使用等所有环节;
风险管理――风险与安全,原来是没有的、新增的理念。
社会共治――企业负责、政府监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部门协同、舆论监督、法治保障,原来是药监单枪匹马,现在则是社会共治;
严格责任――细化处罚、调整处罚幅度、增加处罚种类、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这四点,充分体现了"法治"的理念。

查处力度必将加大
从新一届政府将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从卫生系统独立出来、并升格为正部级就可以看出,从严治理食品药品领域已是最高决策者的意思表现。而如何治理,无疑就是"依法"了。

回到医疗器械新法规上,行业"母法"监督管理条例是花了8年的时间修订、并由国务院法制办进行重大修改,可以说是非常完善的一部规章。该规章用意在于加强对行业的监管,做到"有法可依"。

由此可见,这样重要的法规不是做出来看的,而是自上而下的监管需求,以后哪家企业再违规,虽然只是和几个月以前一样严重的伤害事实,但收到的罚款单或将超过原来的数倍。

再加上国务院此前出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条例》,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可以说,行业的法治时代已经悄然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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