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晚间,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按程序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本省份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参保人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统筹地区现行规定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梳理公开信息发现,云南、山东、天津、河南、安徽、重庆、黑龙江、江西、陕西、山西10省市此前已陆续公布本省新冠抗原检测价格政策,并开始执行。
公开信息显示,上述10省市对于新冠抗原价格的收费均采取“技耗分离”的方式,由医疗机构按照“检测项目+检测试剂”收费。新冠抗原检测价格也基本趋于一致:单次新冠抗原检测服务费最高限价为5元/次,检测所需的总费用最高不超过15元/次。另外,各省市也对门诊收费进行规范,要求如果患者仅进行新冠抗原检测,患者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收诊疗费;患者自行购买试剂,不得收取检测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为配合此次新冠抗原检测价格政策落地实施,各省市也已开始了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的集采。以云南省为例,云南省医保局的公告显示,云南已联合相关省份同抗原检测试剂生产厂家进行谈判,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抗原检测试剂的挂网价格将同步由16.8元/人份降至9.8元/人份。公告透露,随着抗原检测试剂获批上市的产品不断增加,云南还将加大集中带量采购力度,进一步降低抗原检测试剂价格。截至最新数据,国家药监局已批准17个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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