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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居民购买自测抗原检测产品无需备案,自测发现阳性不报,将负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22/3/18 20:32:33 浏览次数:1685

国新办18日下午举行“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国家卫健委副主任、国家疾控局局长王贺胜,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益新,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局长焦雅辉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提问。


记者:近日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文件,在核酸检测基础上增加抗原检测作为补充,居民自购抗原检测产品是否需要备案?如果出现阳性结果不上报的情况,是否有相应的监管措施?


焦雅辉:首先,居民购买自测抗原检测的产品不需要备案,一旦自测发现阳性以后,我们在抗原检测的方案里面也作出了规定,就是如果自测阳性,要及时向属地的社区来报告,社区要安排专门的车辆将其转运到具有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进一步做确认。整个处理要进行一个闭环,并且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对于各地细化本地的报告、发现、闭环管理作出详细规定,对各个省也提出了相应要求,要明确各省份的细化方案。


刚才您提到关于自测阳性报告是不是需要监管的问题,这里面我还是要提醒广大群众,一方面,刚才曾主任也提到了,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既是为了自己的健康,也是为了家人的健康。同时,疫情防控也强调“四方”责任,这“四方”责任当中有一方就是强调个人的责任。所以,基于这些考虑,我们强烈呼吁自测居民一旦发现抗原阳性,一定要履行报告的职责。另外,从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来讲,在《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当中也明确提出公民有履行传染病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因为没有履行这个责任和义务导致传染病的传播,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我们的疫情防控实践当中,大家也看到了,有多个地方对于这些人追究了法律责任。所以,也提醒广大群众,一旦抗原检测发现阳性,一定要按要求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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