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 您是第 69300013 个访问者!
您好,欢迎来到全国体外诊断网(全国实验医学网)!
热门搜索:分会介绍 | 会员名单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界动态

万孚生物严正声明

更新时间:2022/3/13 14:14:39 浏览次数:1484

3月12日,万孚生物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严正声明,全文如下:


近日,我公司研发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进行了医疗器械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现发现有部分个人及公司未经我公司合法授权,擅自通过电商以及其他线上渠道进行非法售卖宣传,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维护国家抗击疫情正常秩序和我公司合法权益,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我公司研发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产品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核发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编号为国械注准20203400830),并于2022年3月12日进行了医疗器械批准证明文件变更。


该产品不能单独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诊断,应结合核酸检测、影像学等其他诊断信息及病史、接触史判断感染状态。阳性结果可以用于对疑似人群进行早期分流和快速管理,但阳性结果仅表明样本中存在新型冠状病毒抗原,不能作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确诊依据。阴性结果不能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也不得单独作为作出治疗和疾病管理决定的依据。疑似人群抗原阳性及阴性结果均应进行进一步的核酸检测。我公司对该医疗器械产品的销售实行严格管理,如未获得我公司合法授权,不得擅自对外销售以及进行虚假宣传活动。


对于上述未经我公司合法授权、擅自通过电商以及其他线上渠道、宣称可销售我公司研发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产品的个人及公司,我公司保留向相关公安部门报案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同时,如有发现任何经营者对外宣传不符合上述使用用途的内容,或发现有未能出示我公司合法授权手续的经营者,均可立即拨打我公司投诉举报电话【32299999-8680/18078838682】向我公司进行举报,我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由于相关经营者所造成的法律风险和责任我公司概不负责,并保留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检验产业分会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实验医学分会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有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118号龙之梦大厦2209室

邮政编码:200052 电话:021-63800152 传真:021-63800151 京ICP备15010734号-10  技术:网至普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