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中有关注册代理人的要求,规范注册代理人行为,我局组织制定了《北京市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将意见报送我局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管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反馈。意见反馈时间截止至2016年6月25日。
传真:010-83560730
邮件:qixiechu@bjda.gov.cn。(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注册代理人管理办法反馈意见”)
附件:北京市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docx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3日
邮政编码:200052 电话:021-63800152 传真:021-63800151 京ICP备15010734号-10 技术:网至普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