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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关于征集新冠肺炎等56项2020年度卫生健康标准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5/29 15:51:00 浏览次数:1558

为满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对标准化工作的需要,国家卫健委决定公开征集2020年度卫生健康标准项目承担单位。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提出申请,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6日。

2020年度卫生健康标准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具有独立财务账户;

2.具有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专业优势和执行条件,能够在1年内完成项目任务(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标准在半年内完成);

3.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当联系其他至少2家相关单位的专家组成协作组(应当有协作组专家同意参加项目的书面意见);

4.申报单位应当为项目执行提供所需的配套支持,保证项目按时完成;

5.申报单位无逾期未完成的标准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应当为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承担项目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

2.正在执行的我委往年下达的标准项目不超过1项;

3.无逾期未完成的标准项目。  

二、申报程序  

采用网络申报。进入卫生健康标准网(http://wsbz.nhc.gov.cn/wsbzw/)首页,首次使用用户,在右上角“用户登录”模块点击“注册”,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其中,姓名栏请务必填写项目负责人真实姓名;已经注册用户,输入登录名、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点击“办事大厅”中的“项目申请”,选择申报的项目填写申报材料。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卫生健康标准项目申报书》PDF扫描件上传。完成上述操作后,点击“提交”。出现提交成功对话框,表示已经完成申报。左侧“办理进度”栏可以查看已经提交的项目情况。

网络申报时间:

2020年6月1日—6月6日

网上申报程序操作相关事宜,请咨询国家卫健委统计信息中心。(联系人:董方杰;联系电话:010—6879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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