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加强辅助用药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制订全国辅助用药目录并公布,明确医疗机构辅助用药范围。
《通知》明确了,医疗机构是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加强辅助用药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监测、评价等环节的全程管理。
《通知》强调了,对辅助用药管理目录中的全部药品进行重点监控等。
据了解,之前有行业声音认为,目前我国辅助用药市场相当庞大,很多医院销售量排在前列的大都是辅助用药,这不仅浪费了国家资源、医保资金,同时导致患者负担加重。如何将辅助性、营养性用药腾挪出去,让具有明确临床价值、能满足实际诊疗需求的治疗性用药获得更多来自医保支付的支持,也是医改的重要议题之一。
从2015年起,华西医院就明确不接受中成药和辅助用药。之后,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也正式“闭门”。到目前为止,共计由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湖北、云南、福建、四川、广西、青海、甘肃等14个省已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表示对辅助用药进行重点监管或是限制使用。如今,国家卫健委正式发文,明确加强辅助用药临床使用的监管,这意味着,未来辅助用药若想进入医院,将更加困难了。
全文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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