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医院发布一则通知规定:
凡来我院开展业务相关工作的医药代表,须先至医务部(药品类)或医工部(设备器械耗材类)登记,领取和佩戴《浙江医院医药械代表备案证》。
未经登记、未佩戴备案证件的医药(械)代表,我院科室或职工个人不予接待;不佩戴证件出入医疗场所,任何职工都可以制止并上报。
注意!浙江医院此次要求所有的医药(械)代表都必须持证上岗!也就是说,医疗器械企业的医械代表、销售也全部在内!
仅仅是严管药代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医械代表也将成为各省医院严管的对象!
附:浙江医院告示和药代工作证
7项新规,严禁一切院内私自销售活动。
浙江医院还给持证上岗的药械代表定了7项规定:
不得干扰医疗业务工作和诊疗秩序;
不得在门诊时间进出诊室开展业务工作;
不得院内进行产品推销活动;开展业务交流均应公开进行。
不得违规向科室或职工个人赠送财物或提供服务;
不得“统方”;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行风纪律等规定。
也就是说,所有药械代表都不得在院内私自从事任何和销售有关的活动!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医院隶属浙江卫计委。目前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不仅仅是浙江省,面向所有医药、器械销售群体的备案管理,院内监控,很多省市都已经开始出台规定!
北京三甲医院:不止药械代表,药械企业所有人员必须登记拜访
北京海淀医院贴出通知,根据北京市、区卫生计生部门相关要求,从8月11日起,医院对来访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工作人员、代表、代理人进行统筹接待登记,登记部门为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从通知来看,被要求登记的不仅仅是药械代表,还包括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的所有从业人员。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通知是由该院医学装备科发出的,则意味着面向的不止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还包括医疗器械企业。
并且,通知明确要求,医院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待关联人员,所有要来医院拜访的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工作人员,必须先去纪检监察办公室登记审查,再去医学装备科。这意味着,纪检监察办将是医院反腐前沿的一道阵线。
上海部队医院,已有医药代表被带走
近日多人反馈上海多家部队医院又开始严查医药代表,并且要求各科对诊室等进行清理,禁止科室内有代表名片、食品等,引起很多代表恐慌,MRCLUB网友反映称检查会翻抽屉,长征医院已有代表被带走。
目前反馈过来的医院有海军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上海东方肝胆医院、上海长征医院。
事情起因是海军党委第3巡视组自8月上旬开始,开始对军医大学党委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常规巡视。
此前上海市就发布关于征求《上海市医药代表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全上海医药代表必须进行登记备案。
上海多家医院此举,意味着这项新规已经开始加速落地!药械代表受到前所未有的严格监管!
随着全国九部委联合出台打击医药购销不正之风文件出台,打击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整治医药腐败正在全国如火如荼的进行,而药械代表也被推上了风口浪尖上!
天津市发布《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代表接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所有从事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的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机构的销售人员,严禁未经事先备案进入医疗机构开展相关业务活动。严禁在门(急)诊、住院部、检验科、设备科、物资科、药学和信息管理部门等医疗诊疗重点区域活动,并且安装视频重点监控。
重庆市卫计委联通各大医院的监控摄像头,对药代进医院进行实时监控;
甘肃省筹建药代备案管理平台,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药代表纳入平台登记备案;
郑州人民医院直接规定:不仅药代,医械代表进院必须开“无行贿证明”。
药械代表、销售该何去何从?
在一个成熟的医疗市场,原研药和手术器械在进入临床的过程中,的确需要来自厂商的学术推广和专业支持,与此同时,药品、医疗器械正常的商业推广也是药械代表的工作。但法律边界在于不得通过利益诱导医生的处方行为。
一旦这一边界被突破,带金销售必然将成为医改浪潮之下被重点打击的对象!
不仅仅是药代,医械代表、销售,无疑是医药购销反腐领域的重点监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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