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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进医院管理者职业化

更新时间:2018/1/29 11:06:56 浏览次数:1304

 “公立医院领导人员应当专职从事医院管理,确保主要精力和时间用于管理工作,不得兼任业务科室负责人。”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建立符合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律的医院领导人员管理制度。


        《意见》提出,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机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加快公立医院领导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推行任期制、目标责任制,探索年薪制。公立医院院长全面负责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院长办公会议是公立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对讨论研究事项作出决定。在决策程序上,公立医院发展规划、“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需经医院党组织会议研究讨论同意。充分发挥医院专业委员会作用,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意见》要求,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公立医院自主行使内部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和岗位设置、副职推荐、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权。全面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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