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 您是第 70935794 个访问者!
您好,欢迎来到全国体外诊断网(全国实验医学网)!
热门搜索:分会介绍 | 会员名单 |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总局印发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

更新时间:2017/12/26 9:44:20 浏览次数:1797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根据《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3号)有关规定,总局组织修订并印发了《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


  该《管理规范》共十二章六十三款,包括立项、标准起草、验证、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审核批准和发布、实施和评价、修改和勘误、复审和废止等。《管理规范》是《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细化补充了标准制修订全过程的要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医疗器械标准是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以及监督管理所共同遵循的技术规范,是医疗器械监管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管理规范》的施行将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对提升医疗器械标准化管理水平、提高医疗器械标准质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检验产业分会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实验医学分会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有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118号龙之梦大厦2209室

邮政编码:200052 电话:021-63800152 传真:021-63800151 京ICP备15010734号-10  技术:网至普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