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械监便函〔2014〕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我司组织起草了《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4年4月 15日前将意见和建议按照征求意见反馈表的格式(附件2)反馈我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将书面意见及其电子版反馈至我司,其他单位或人员的意见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报送。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时,请务必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反馈意见"。
联系人:赵彬 黄勤
电 话:010-88331431 88331411
传 真:010-88331441
电子邮箱: qxjglt@cfda.gov.cn
附件:1.《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反馈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器械监管司
2014年4月3日
邮政编码:200052 电话:021-63800152 传真:021-63800151 京ICP备15010734号-10 技术:网至普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