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2017〕3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委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内部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已经省卫生计生委2017年第4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反馈。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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