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价格函〔2017〕2971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卫生计生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卫生计生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顺利推进我省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现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做出修订,将挂号费并入诊查费、将空调降温和取暖费并入床位费一并收取,并对个别项目进行调整和勘误,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局反映。
附件:广东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表(2017年6月版).xls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17年6月9日
邮政编码:200052 电话:021-63800152 传真:021-63800151 京ICP备15010734号-10 技术:网至普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