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北京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京卫医〔2017〕89号
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各区卫生计生委,各三级医院:
现将《2017年北京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3日
北京市2017年医政医管工作要点
1、持续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按照非首都功能疏解要求,严格执行医疗卫生领域的“负面清单”制度,控制医院规模,促进重点医疗疏解项目取得进展。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持续推进与河北燕达医院以及张家口、曹妃甸、承德等重点地区的医疗合作,启动与河北保定的医疗合作。
推进跨区域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远程会诊、转诊等工作。持续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发展,促进和规范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独立检查检验等机构的设置。
2、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出台“十三五”北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继续完善分级诊疗工作的配套政策。贯彻落实北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016-2017年度重点任务,继续完善医联体内部结构。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居民四类慢病长处方制度。建立全市“一个多学科临床会诊中心”和“四个医技会诊中心”(心电、病理、检验、影像)。加大对医联体的指导和考核力度,使分级诊疗的主要措施进一步落实。
3、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巩固医师电子化注册效果,实施医师区域注册,开展护士区域注册试点,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推进医疗机构和护士电子化注册的实施,简化审批办理流程,促进信息共享。将独立医学检验机构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卫生计生委。改革外国医师准入管理方式。做好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配合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4、持续改进医疗服务
配合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工作,制定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的工作方案,推进改进预约服务、加强院内层级就诊、改善后勤服务、推动日间手术、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等进一步完善医院管理、优化就医流程的工作措施,加强对患者的指导和服务,增强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
继续深入推进优质护理,完善护士岗位管理,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质量;拓展护理服务领域,加大老年护理、社区护理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
5、做好对口支援和医疗扶贫工作
协调西藏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与市有关部门,加大医疗扶贫支援力度;开展医疗扶贫工作进展评优与督导,将支援工作纳入北京市属、区属三级医院绩效考核之中,以确保医疗扶贫工作取得实效。继续组织开展城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支援远郊区区域医疗中心及基层医疗机构,为全面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奠定基础。
6、强化医疗机构监管评价
配合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加强医疗机构综合监管的工作方案,开展联合检查,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制定加强和规范公立医院开展特需医疗服务的管理要求,控制公立医院开展特需医疗服务规模。
继续通过DRGs等方式开展医院评价并发布结果。加强临床路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推进公立医院评价的关键指标研究,逐步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引导公立医院坚持公益性办医方向。
7、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将行风工作与重大政策实施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深入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清理和药品回扣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开展2017年度大型医院巡查,完成对15家三级医院的巡查工作。
8、做好血液管理工作
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推动建立健全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修订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完善血液安全预警和应急保障机制。推动京津冀采供血信息共享工作,探索建立区域性血液联动保障制度。继续推进临床合理用血工作,加强培训和考核评价。
9、继续组织做好各项突发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大型活动保障工作
做好传染性疾病和其他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防控及应急救治准备工作;做好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准备工作。按要求做好各项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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