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成立医疗器械分类技术委员会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5〕259号)要求,现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分类技术委员会专业组委员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人选有异议,请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器械注册司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3月8日至3月16日
监督电话:88331432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2号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器械注册司
邮编:100053
16临床检验专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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