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山西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问题,保障儿童获得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省政府日前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立健全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满足儿童医疗卫生需求。
《意见》的具体目标为:到2020年,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全省实现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卫生事业发展内在规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机制。
据了解,山西省将重点支持市级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省、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诊疗和救治设备配备。太原市设置1所儿童医院;其他辐射人口超过300万的设区市可设置1所儿童医院,可依托医学院校建设;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儿科病房;城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儿科病房,床位数应占医院编制总床位数的5%以上;其他综合医院可根据医疗需求开设儿科门诊,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扩展强化产科、儿科等服务功能。我省还将分区域设置省、市儿童医学中心,提供儿童重大疾病、疑难复杂疾病和急危重症诊疗及康复服务。有条件的市级以上中医院应当开设儿科病房。三级和有条件的二级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儿科。县级以上公立中医院普遍设立儿科,提供儿科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诊疗服务。依托技术力量较强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妇幼保健机构,在城市和县域建立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确保在1年至2年内每个县都有新生儿急危重症救治中心。
山西省还将改革儿科学专业化教育,制定普通高校开展儿科学专业人才培训规划。儿科医疗资源短缺的地区可在有条件的高校举办儿科学本科专业教育。今年起,在山西医科大学开展"5+3"一体化儿科医生培养。根据教学资源和岗位需求,扩大儿科学专业研究生招生规模,医疗机构优先招聘儿科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
此外,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儿科医师,在职称晋升和主治医师岗位聘用中给予适当倾斜。对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儿科医师晋升职称逐步取消职称外语要求,计算机、论文作为参考条件,不作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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