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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医改扭住省情精准发力

更新时间:2016/7/28 15:18:02 浏览次数:2012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必须综合施策,靠内生动力推动。青海省明确界定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疾病诊疗目录,优化全省医疗资源布局,在医疗资源供给侧发力,推动患者向基层流动。同时,严格实施转诊机制和监管措施,用医保支付杠杆,对医疗机构住院率、转院率、平均住院日及费用增幅等指标进行综合调控。近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青海省委副秘书长、省医改办主任侯鹏宁介绍了该省综合医改推进情况。

国家卫生计生委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姚建红表示,青海省作为第一批综合医改试点省,秉承"小财政办大民生"的理念,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由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全省范围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工作、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等方面,形成了不少可复制、可持续的改革经验。

侯鹏宁表示,为解决基层不强的问题,该省加快推进新型医疗联合体建设,组建了省市县医联体、市县乡紧密型医联体、专业学科联合体、县乡村一体化联合体,今年实现新型医联体全覆盖。"十二五"期间,投入33亿元加强县乡村标准化建设,近3年增加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人员编制4316人,公开考录补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门人才4865人。和2014年相比,该省2015年三级医院住院人次下降5.5%,医保基金支出下降4.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人次上升10%,医保基金支出上升6.5%。

侯鹏宁介绍,今年,该省将加强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统筹衔接,全面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目前,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前期测算工作已基本就绪。

侯鹏宁说,今年,青海省将城乡居民医保省级统筹作为医保体系改革的重中之重,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目前正在细化落实相关工作,计划9月全面开展。届时,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实行统一的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统一的普通门诊统筹、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住院和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基金抗风险和共济能力将得到增强。目前,该省已经实现了省内一卡就医、即时结算和异地结算。

今年,青海省还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全省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服务工作,实行基本医保、大病医疗保险一体化经办服务。目前,此项工作已开始实施,力争尽快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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