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2016年第51号)、《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2016年第80号)的有关要求,我中心拟定了《化学药品注册服务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6年6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人:和渝红
电子邮箱:heyh@cde.org.c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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