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价格[2015]1006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管理,规范注册收费行为,保障注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了《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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