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 您是第 111120189 个访问者!
您好,欢迎来到全国体外诊断网(全国实验医学网)!
热门搜索:分会介绍 | 会员名单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界动态

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转化应用审批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更新时间:2026/4/20 16:07:49 浏览次数:256

为规范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转化应用审批,依据《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关于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转化应用审批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覆盖该技术转化应用全流程。生物医学新技术是作用于人体细胞、分子水平、境内尚未临床应用,用于健康判断、防病治病的医学手段。纳入审批范围的是已列入相关备案清单,且满足个性化程度高或用于罕见病治疗、同类药品未上市或未启动确证性临床试验的技术,符合医疗器械定义的按相关注册规定执行,不纳入本审批范围。


管理上,国家卫健委负责全国审批与监督,生物中心承担专业审查、医管中心负责转化后再评估,县级以上卫健部门负责属地监督,审批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科学审慎原则,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申请该技术临床转化应用,需完成备案及临床研究、证实安全有效且符合伦理、多中心验证结论一致,由临床研究发起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受理窗口会按材料情况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实行专家评估与部门审核结合,卫健委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转交生物中心,由其会同医管中心组织专家核查材料、划定风险等级、开展技术与伦理评估并提出四类评估意见,其中不予批准含八种情形,申请机构可在15个工作日内提异议,卫健委收到评估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决定,此外,急需技术可申请优先审查,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可批准在研技术紧急应用。


通知内容具体如下:

图片


image.png


为实施《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规范开展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转化应用审批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起草了《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转化应用审批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swyxxjs@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转化应用审批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文件起草过程中我委已开展系列调研、座谈、走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


附件:

1.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转化应用审批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2.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转化应用审批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

2026年4月19日


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转化应用审批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




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转化应用审批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检验产业分会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实验医学分会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有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118号龙之梦大厦1807室

邮政编码:200052 电话:021-63800152 传真:021-63800151 京ICP备15010734号-10  技术:网至普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