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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方案》的批复

更新时间:2025/8/25 17:36:11 浏览次数: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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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批复《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方案》。同意《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方案》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相关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制度创新为核心,推动生物医药全产业链集成创新发展,将江苏自贸试验区打造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地和创新发展高地。江苏省人民政府要履行主体责任,制定专项方案并加快实施,加强协同监管和风险防控。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给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商务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改革任务落实,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国务院关于《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

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方案》的批复

国函〔2025〕80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商务部:


你们关于《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开展首创性、集成式探索,推动生物医药全产业链集成创新发展,将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地、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生物医药创新发展高地。


三、江苏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专项方案,加快推进落地实施,加强协同监管,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确保《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给予支持,加强指导服务,形成工作合力,帮助解决《方案》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商务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有关方面积极性,推动《方案》各项改革任务落实,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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