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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

更新时间:2024/6/4 19:10:00 浏览次数: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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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国家卫健委、中医药局、疾控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制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制定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提出以基层为重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要求加强县级医院临床专科和管理能力建设。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着眼推进分级诊疗,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加强县乡村医疗服务协调联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二、文件内容


(一)深化城市医院支援县级医院工作。各地结合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好已有合作关系,按照“统筹布局、分区包片”的原则,组织省内城市三级医院支援县级医院,采取“一对一”为主,“一对多”为辅的形式进行支援帮扶,提高县级医院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快培养专业人才梯队、完善畅通双向转诊机制。开展帮扶的城市公立三级医院对牵头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县级医院要至少派出3名以上专家给予医疗、药学、护理、管理等常年驻守指导。

重点工作:


一是提高县级医院管理水平。城市医院应参与县级医院重大决策,帮助县级医院优化管理架构,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健全绩效评价与薪酬分配体系,提高医院管理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二是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城市医院要根据县级医院发展现状和县域内医疗服务需求,帮助县级医院制定临床专科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诊疗科目,加强县域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急危重症患者抢救能力和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三是加快培养专业人才梯队。城市医院通过师带徒、跟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形式,为县级医院培育一批骨干人才。城市医院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要招收县级医院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县级医院要把派驻人员纳入本院医务人员日常管理、排班。


四是完善畅通双向转诊机制。畅通城市医院和县级医院之间的转诊通道,确保及时转运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二)组织城市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网格化布局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专科联盟为载体,安排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巡诊带教培训,带动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医疗资源下沉共享、建立联系机制、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重点工作:


一是推进资源下沉共享。通过建立常态化联合门诊、联合病房、专家工作室等方式,促进人才、技术、服务可持续下沉共享,引导三级医院普通门诊患者选择基层首诊。结合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基础和群众需求,推动城市医院医疗适宜技术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相关特色科室建设。


二是建立联系机制。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要积极开展面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辖区居民的远程医疗服务和互联网诊疗服务,畅通双向转诊渠道,要根据社区居民的就诊需求,将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沉。


三是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医师通过对口支援、多机构执业、购买服务等形式,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平台开展签约服务。

(三)部署县级以上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载体,组织城市二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分梯次支援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支援村卫生室,加强人员派驻,创新联合工作模式,支持基层全科医学科和特色科室建设。

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人员派驻。城市二级医院和县级医院要选派中级及以上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出诊、带教、开展培训,原则上按照帮扶梯次,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医师派驻,派驻周期可结合实际,一般不少于6个月,1个周期内派驻人员要相对固定。对医疗服务需求较大的行政村,乡镇卫生院应根据医疗需求增强派驻力量,增加服务时长。


二是创新联合工作模式。乡镇卫生院与上级支援医院、村卫生室建立纵向贯通的协同工作机制,通过远程医疗、互联网诊疗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疾病诊疗水平,对于病情可能转重的患者,及时识别转诊。


三是支持基层全科医学科和特色科室建设。结合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基础、地理方位和群众需求,加强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学科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相关特色科室建设,县级综合医院加强县域内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以及相关人员培训,建立全科医生定期轮岗交流机制。

(四)开展县乡村巡回医疗。建立巡回医疗制度,组织城市三级医院到县、乡定期开展巡回医疗,县(区)级医院到乡、村定期开展巡回医疗,乡镇卫生院负责村级巡诊服务,科学确定巡回医疗频次,根据受援地区的实际需求,开展疾病诊疗、健康宣教等服务,增加对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


(五)利用信息化手段连通各级医疗机构。推进医联体内信息系统统一运营和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和综合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各级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推广“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远程医疗服务模式。鼓励提供互联网诊疗,提升医疗服务可及性、便捷性。


(六)组织实施。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激励约束、强化考核评价、积极宣传推广,推动各项措施取得实效。


三、抓好文件落实


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切实有效地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加强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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