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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10省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附各省辅助生殖类项目详细清单)

更新时间:2024/5/31 17:29:11 浏览次数:3173

对于很多无法自然生育的普通家庭来说,辅助生殖是圆“生育梦”的最佳路径,但其昂贵的费用又让很多家庭望而却步。2023年以来,我国部分省份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报销,解决有生育意愿家庭“不能生、不敢生”的困扰,助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在国家医保局的指导下,北京、广西、内蒙古、甘肃、浙江、山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先后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报销。自6月1日起,上海、江西、青海也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本文整理了各省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详细项目名称及说明供大家参考。


上海市

2024年6月1日起,上海市将“取卵术”等12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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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2024年6月1日起,江西省执行《江西省医保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管理目录(2024年)》。其中明确规定,把辅助生殖类项目纳入医保。将12个辅助生殖类项目中的取卵术、胚胎培养等9个项目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并明确限定支付范围均为“限门诊且统筹基金支付每人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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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

2024年6月1日起,青海省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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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2024年4月1日起,山东省将11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新纳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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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2024年3月29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按照“产出导向”的基本原则,设立精子优选处理等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部分辅助生殖类项目新增纳入《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31000000001诊疗中使用腹腔镜加收和31000000002诊疗中使用宫腔镜加收增加限定支付范围“取卵术中使用基金支付不超过3次/人”。试行价格期限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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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4年3月1日起执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新医保发〔2024〕1号文件内容,将“取卵术”等9项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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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

2024年2月1日,甘肃省发布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的通知。将“取卵术”等12个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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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2024年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布《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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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

2023年11月1日起,广西省将“取卵术”等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每人最多只能报销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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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2023年6月15日,北京市将16项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工伤保险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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