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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DE】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和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注册技术审评报告

更新时间:2024/5/23 14:10:06 浏览次数:10654
理号:CSZ2200276

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技术审评报告


产品中文名称: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和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


产品管理类别:第三类


申请人名称: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名称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二、申请人住所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山路19号


三、生产地址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山路19号;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荔枝山路6号;广州市黄埔区香山路17号B104号房


技术审评概述



一、产品概述


(一)产品主要组成成分


试剂盒包含PCR检测试剂和质控品。(具体内容详见产品说明书)


注:不同批号试剂盒的以上成分不可以互换使用。


(二)产品预期用途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性检测具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人群、其他需要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断或鉴别诊断者的咽拭子样本中,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ORF1ab和N基因以及甲型/乙型流感病毒(FluA/B)核酸。


本试剂盒检测结果应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其他实验室检查等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诊断。


该产品在使用上应当遵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等文件的相关要求。


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应符合新冠病毒样本采集和检测技术相关指南的要求,做好生物安全工作。


临床使用中如需区分2019新型冠状病毒单基因检测情况,应另外选择可区分ORF1ab、N基因的试剂进行检测。


(三)产品包装规格


单管单人份,48人份/盒;大包装,48人份/盒;大包装,24人份/盒。


(四)产品检验原理


本试剂盒基于一步法RT-PCR技术,以甲型流感病毒M区、乙型流感病毒M区、2019新型冠状病毒N和ORF1ab的高度保守区为靶区域,分别设计特异性引物及荧光探针,配以逆转录酶和热启动酶等成份组成核酸扩增试剂,使用荧光PCR仪进行PCR扩增,并检测荧光信号,实现未知样本中甲型流感病毒(FAM)、乙型流感病毒(TexasRed)、2019新型冠状病毒(VIC)的定性检测。同时,以人类管家基因为内标(CY5),设计特异性引物和探针进行扩增,可对样本采集和核酸提取过程进行监控,减少假阴性结果的出现。


二、临床前研究概述


(一)主要原材料


1.主要原材料的选择申报产品生产工艺过程所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引物、荧光探针、热启动Taq酶、逆转录酶、dNTPs、RNasin、含IVA、IVB、2019-nCoV及内标GAPDH假病毒混合液和内标GAPDH假病毒。其中引物、荧光探针、热启动Taq酶、含IVA、IVB、2019-nCoV及内标GAPDH假病毒混合液和内标GAPDH假病毒为申请人自行生产,逆转录酶、dNTPs、RNasin为外购。


申请人对主要原材料进行了供应商的选择,通过功能性试验,筛选出合格供应商,制定了各主要原材料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并经检验合格。


2.企业参考品和对照品的设置情况


申请人设计了完整的企业参考品,包括企业阴性参考品、企业阳性参考品、企业最低检出限参考品和企业重复性参考品。其中企业阴性参考品共25份(N1~N25),N1~N24均由同种属、感染部位相同或感染症状相似的培养物、临床样本或假病毒和阴性咽拭子制备而成,N25为阴性咽拭子。企业阳性参考品共20份(P1~P20),分别由培养物和阴性咽拭子样本制备而成。企业最低检出限参考品 8份(S1~S8),由培养物和阴性咽拭子制备而成。企业重复性参考品3份(R1~R3),R1和R2由培养物和阴性咽拭子制备而成;R3为阴性咽拭子样本。


本试剂盒设置了阳性质控品和阴性质控品,阳性质控品是含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2019新型冠状病毒和内标GAPDH目的片段的假病毒混合液,阴性质控品是含内标GAPDH目的片段的假病毒。

(二)生产工艺及反应体系研究


申请人通过企业内部试验确定最佳的生产工艺及反应体系,包括PCRbuffer、PCR反应液、质控品的配液工序、分装工序、组装工序等,同时对试剂用量、样本用量、PCR反应条件、提取方法等进行研究,还包括对样本类型的研究、样本稳定性的研究。


(三)分析性能评估


本产品分析性能包括准确度、精密度、最低检出限、分析特异性、包容性等,申请人提交了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下生产的3批产品在适用机型上的性能评估资料。

1.准确度


在准确度性能评估中,申请人对企业参考品以及新型冠状病毒临床样本(N基因和ORF1ab单基因阳性样本)进行检测,对产品检测准确性进行研究,检测结果均符合要求,符合率为100%,符合试剂盒准确度要求。


2.精密度


在精密度性能评估中,申请人选择中、低浓度的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2019新型冠状病毒阳性咽拭子样本及阴性咽拭子样本进行精密度研究,结果表明批内、批间、日内、日间及不同操作者之间和实验室间精密度的检测结果均一致,检出率均为100%,Ct值的变异系数(CV,%)均<5.0%。


3.最低检出限


在最低检出限性能研究中,申请人通过梯度稀释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2019新型冠状病毒(包括单/双基因阳性样本)进行检测,以检出率≥95%时所对应的浓度水平确定本试剂盒的检出限为500copies/mL。最终通过不同型别的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和2019新型冠状病毒进行重复检测验证,验证本试剂盒的最低检出限为500copies/mL。


4.分析特异性


分析特异性研究包括交叉反应研究、竞争性干扰研究和内外源干扰研究。


在交叉反应性能评估中,申请人对与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2019新型冠状病毒种属相近或引起症状相似的其他病原体,冠状病毒(NL63,OC43,HKU1,229E)、SARS冠状病毒和MERS冠状病毒、腺病毒1、2、3、4、5、7、55型、人偏肺病毒、副流感病毒1、2、3型、诺如病毒、肠道病毒A、B、C、D型、呼吸道合胞病毒A、B型、鼻病毒A、B、C组、肺炎衣原体、流感嗜血杆菌、嗜肺军团菌、结核分枝杆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百日咳杆菌、肺炎支原体、白色念珠菌、表皮葡萄球菌、麻疹病毒、巨细胞病毒、轮状病毒、EB病毒、水痘-带状疱疹病毒、腮腺炎病毒、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克雷伯菌、烟曲霉、光滑念珠菌、新生隐球菌、博卡病毒、单纯疱疹病毒1型、棒状杆菌属、乳酸杆菌属、卡他莫拉菌、奈瑟氏菌属、唾液链球菌、肺孢子菌(PCP)以及人类基因组DNA,选择较高浓度水平的以上病原体样本,进行交叉反应评价,结果显示本试剂盒与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2019新型冠状病毒种属相近或引起症状相似的其他病原体以及人类基因组DNA均无交叉反应。


在病原体干扰性能评估中,申请人对临床上容易与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2019新型冠状病毒合并感染的其他病原体,如:冠状病毒NL63、腺病毒3型、人偏肺病毒、副流感病毒、肠道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鼻病毒、肺炎衣原体、嗜肺军团菌、肺炎支原体、金黄色葡萄球菌、巨细胞等。根据临床常见混合感染情况,进行病原体混合感染设置,在较高浓度的其他病原体样本中分别对应加入低浓度的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2019新型冠状病毒阳性样本,进行干扰评价,结果显示上述其他病原体,与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2019新型冠状病毒样本之间不存在竞争性干扰。


在内外源干扰试验性能评估中,申请人对样本中可能存在的内源性干扰物质以及外源性干扰物质如血液(人类)、粘蛋白、白细胞、苯福林、羟甲唑啉、氯化钠、倍氯美松、地塞米松、氟尼缩松、曲安奈德、布地奈德、莫米松、氟替卡松、盐酸组胺、干扰素、扎那米韦、利巴韦林、奥司他韦、帕拉米韦、洛匹那韦、利托那韦、阿比多尔、左氧氟沙星、阿奇霉素、头孢曲松、美罗培南、妥布霉素、莫匹罗星、苯佐卡因、薄荷脑、流感疫苗,进行内外源干扰研究,结果表明在本试剂盒的实验条件下,样本中可能存在的上述浓度的外源性物质对本试剂盒的检测结果无干扰。

5.包容性


在包容性性能评估中,申请人采用不同型别不同来源(时间、区域)的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和2019新型冠状病毒样本进行重复性和最低检出限验证,确定本试剂盒的包容性好。

(四)阳性判断值研究


申请人通过对437例样本的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利用ROC曲线法最终确定本试剂盒甲型流感病毒(FAM通道)、乙型流感病毒(TexasRed通道)、2019新型冠状病毒(VIC通道)阳性判断值均为38。灰区参考值范围为38<Ct<42。申请人进一步采用样本进行阳性判断值的验证,验证本试剂盒的阳性判断值和灰区设立合理。


(五)稳定性研究


申请人对申报产品实时稳定性、加速稳定性、使用稳定性(冻融、开瓶稳定性)、运输稳定性等进行研究,确定了在各种条件下试剂的有效保存时间。


试剂实时稳定性研究:将申报产品保存于-20±5℃温度条件下,按照0、3、6、8、9、10、11、12个月依次取出,对试剂的外观、阳性参考品符合率、阴性参考品符合率、最低检出限、重复性等进行考察和研究,最终确定本试剂盒在-20±5℃条件下有效期为9个月。


此外,申请人对产品加速稳定性、冻融稳定性、开瓶稳定性、运输稳定性以及样本稳定性分别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产品的性能均满足产品说明书声称的要求。


三、临床评价概述


申请人在通化市中心医院、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珠海市人民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和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共5家机构完成了临床试验。采用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与已上市同类产品进行比较研究试验,验证本产品的临床性能。


入组病例包括:疑似流感病毒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病例和其他易混淆的病原体感染患者病例,共计1018例。其中新冠阳性病例208例,阴性病例810例;甲流阳性病例155例,阴性病例863例;乙流

阳性病例122例,阴性病例896例。对比试剂选择已上市同类产品。试验结果显示:对于新冠病毒项目,申报产品与对比试剂对于临床样本检测的阳性符合率为100%(95%CI:98.2%,100%),阴性符合率为100%(95%CI:99.5%,100%),总符合率为100%(95%CI:99.6%,100%);对于甲型流感病毒项目,申报产品与对比试剂对于临床样本检测的阳性符合率为100%(95%CI:97.6%,100%),阴性符合率为100%(95%CI:99.6%,100%),总符合率为100%(95%CI:99.6%,100%);对于乙型流感病毒项目,申报产品与对比试剂对于临床样本检测的阳性符合率为99.2%(95%CI:95.5%,99.9%),阴性符合率为100%(95%CI:99.6%,100%),总符合率为99.9%(95%CI:99.4%,99.9%)。上述结果显示两者检测结果之间的一致性具有统计学意义。此外,临床试验对甲型流感病毒的H1N1和H3N2,乙型流感病毒的BV和BY均进行了验证。针对新冠项目,以对比试剂为准,共纳入113例弱阳性样本,申报产品均检出。


综上所述,临床试验结果显示本产品与已上市同类产品等效。


四、产品受益风险判定


本产品根据YY/T 0316-2016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产品的安全风险分析方式,对本产品进行风险分析。


(一)受益评估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性检测具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人群、其他需要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断或鉴别诊断者的咽拭子样本中,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ORF1ab和N基因以及甲型/乙型流感病毒(FluA/B)核酸。其临床应用的主要受益在于:产品检测结果有助于临床医生进行诊断或鉴别患者是否感染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或甲型/乙型流感病毒(FluA/B)。


(二)风险评估


申请人对已知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按照风险可接受准则判断每个危险(源)的风险是否达到可接受水平,对合理可行降低的风险、不经过风险/收益分析既判定为不可接受的风险采取控制措施,并对具体措施进行实施验证,同时重新对采取措施后的风险进行估计,确认其风险水平是否可接受。但为保证用械安全,基于对主要剩余风险的规避,需要在说明书中提示以下信息:


1.预期用途: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性检测具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人群、其他需要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断或鉴别诊断者的咽拭子样本中,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ORF1ab和N基因以及甲型/乙型流感病毒(FluA/B)核酸。


本试剂盒检测结果应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其他实验室检查等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诊断。


该产品在使用上应当遵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等文件的相关要求。


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应符合新冠病毒样本采集和检测技术相关指南的要求,做好生物安全工作。


临床使用中如需区分2019新型冠状病毒单基因检测情况,应另外选择可区分ORF1ab、N基因的试剂进行检测。


2.警示及注意事项:该试剂盒说明书中明确了该试剂盒检测方法的局限性及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综合评价意见

本申报项目为境内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申请人的注册申报资料符合现行要求,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等相关医疗器械法规与配套规章,经系统评价后,建议准予注册。
2024年4月16日

附件:产品说明书




来源:CM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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